《港灣商業觀察》施子夫 王璐
“首倡‘無敏’營養,敏感寶寶放心吃”,這是Witsbb健敏思的宣傳口號。
官網顯示,Witsbb健敏思品牌創始人是澳洲營養醫學博士Doctor·Willice,她是兩個敏感體質寶寶的媽媽。作為母親,她深知0-6歲是寶寶自身抵抗力很弱的階段,特別是敏感體質寶寶,科學補充營養對寶寶身體生長和智力發育至關重要。品牌致力于“無敏”配方理念, 品牌核心產品均遵循無常見過敏原配方,不含幾十項常見食物過敏原,敏感寶寶放心吃。
就是這樣一家號稱無敏營養的知名品牌,在半個月前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被多家媒體曝光,其主要問題“無敏”涉嫌虛假宣傳以及產品認證存疑。而且,從近兩年來看,健敏思也屢屢遭到外界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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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敏”的爭議,涉虛假宣傳
據天眼查顯示,健敏思國內運營主體為安徽嗨澳菲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
經濟觀察報在3月13日的《追問兒童“無敏”產品:吃了真的不過敏?》一文中指出,在健敏思店鋪多款產品宣傳頁面提到,該品牌是“無敏”維生素AD開創者、“無敏”液體鈣開創者、“無敏”嬰童營養品連續三年銷量第一。在宣傳首頁的圖片上,29款產品標注“無敏”文字,其中12款產品還附加了“敏感寶寶放心吃”的字樣。多款產品的名稱里也含有“無敏”“敏寶”等關鍵詞,其中部分“無敏”關鍵詞加了雙引號。
該文還談及,今年1月,在黑貓投訴平臺上也有消費者投訴稱,“我在健敏思海外旗艦店購買了witsbb健敏思AD90粒*2嬰幼兒無敏維生素AD,小朋友使用了以后產生了過敏,過敏嚴重,需要住院扎針才能緩解”。在微博、小紅書等社交平臺,也有多位網友稱,孩子吃了健敏思的無敏產品有過敏癥狀。
據《港灣商業觀察》查詢黑貓投訴發現,僅今年以來對于Witsbb健敏思的投訴也有十余條,多數消費者反饋吃完產品后存在過敏。
健敏思官網引述弗若斯特沙利文,基于對無敏配方嬰童營養品(以嬰童營養品賽道中無敏配方概念的首倡時間來排序)市場的研究;無敏配方嬰童營養品指嬰童營養品配方中不包含GB7718-2011中指出的8大常見過敏源;于2024年2月完成調研。
經濟觀察報引述科信食品與健康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阮光鋒的說法:真正的無敏食品是無法實現的,因為過敏源種類繁多,且每個人的過敏反應存在個體差異。目前全球范圍內尚未對“無敏食品”有明確定義,主要是因為無法涵蓋所有可能的過敏源。食品工程博士、知名科普作者云無心也表示,絕對“無敏”并不存在,理論上任何食物均可能引發過敏,這取決于個體差異。
而在經濟觀察報3月25日發布的《健敏思已刪除“無敏”字樣,但電商上仍有不少“無敏”產品》文章顯示,在witsbb健敏思海外京東自營旗艦店、淘寶和抖音平臺的witsbb健敏思海外旗艦店,商品名稱已不再標稱“無敏”,改為“敏寶專研”;大部分產品宣傳頁刪除了“‘無敏’維生素開創者”等與“無敏”相關的描述,替換為“敏感寶寶放心吃”“引領行業新標準,不含幾十項過敏原”等內容,并用清單列出了未檢出的過敏原。
天貓國際newlamon海外旗艦店也將“無敏”關鍵詞替換為了“敏寶”。不過,多個電商平臺搜索“無敏”關鍵詞發現,仍有多款名稱標注“無敏”字樣的兒童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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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真相?近年來持續被質疑
無獨有偶。今年3月15日,封面新聞報道了單品銷量50萬+的網紅嬰童品牌“健敏思”,被質疑虛假宣傳“無敏”相關概念,引發關注。3月16日,“健敏思”工作人員回應稱,該品牌被國際機構認證為“中國無敏配方嬰童維生素AD開創者”,相關宣傳不是虛假宣傳。3月17日,封面新聞查詢發現,為“健敏思”認證的是美國一家名為“沙利文”的金融投資咨詢公司,目前該公司官網的認證鏈接已刪除。
封面新聞引述湖北賦兮律師事務所律師程如玲的觀點是,“健敏思”以大字宣傳“無敏”概念,而小字備注則排除了幾類過敏原,是常見的虛假宣傳手段,會讓消費者覺得它可以給所有過敏寶寶食用,并且不會產生過敏后果。
今年3月14日,安徽省合肥市瑤海區市場監管局反饋,經審查,新京報對“健敏思兒童藍莓葉黃素護眼軟糖”代理經銷商安徽嗨澳菲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虛假宣傳、誘導消費的舉報符合立案條件,決定對其進行立案。新京報發現,該產品在網購平臺的相關鏈接已下架。
更早之前,2024年3月,消費日報也曾報道過健敏思“無敏”涉嫌虛假宣傳;2024年2月28日,澎湃新聞在報道中稱,網紅母嬰品牌健敏思被專業檢測機構檢出含有魚類及甲殼類過敏原,“無敏”產品被指虛假宣傳。同時該媒體在調查中發現,多名家長曾在不同渠道發帖反映孩子食用“witsbb健敏思”相關產品后出現過敏反應。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指出,近年來權威媒體持續質疑健敏思虛假宣傳或名不符實,當引起監管部門對此高度重視。眾所周知,每個人體質不同,過敏源也不同,所以不存在一款產品可以包治敏感的情況。一方面,公司在產品端涉嫌夸大功效,存在明顯的虛假宣傳;另一方面,公司產品對象主要是兒童,一旦服用后產生其他副作用,消費者可以向消協、市場監督局等監管機構進行舉報,或通過法律訴訟索取賠償。“作為企業方,一定要避免夸大其詞、虛假宣傳,扎扎實實把產品做好,具備什么功效就清晰表明,而非為了營銷,為了噱頭,制造虛假。”(港灣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