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①兩輪電動車回收以動力電池回收為主,但沒有形成單獨的產業鏈。 ②兩輪電動車報廢年限和國家標準尚未確立,團體標準仍在討論之中。
財聯社12月26日訊(記者 唐植瀟)距離兩輪電動車的“新國標”落地已經過去4年,各地關于兩輪電動車的新規陸續落地,市場關于電動車的爭議再起,尤其以兩輪電動車報廢處理和標準最受關注。
目前,行業主要上市公司有愛瑪科技 (603529.SH) 、雅迪控股 (01585.HK) 、新日股份 (603787.SH) 、九號公司 (689009.SH) 等企業。
針對兩輪電動車報廢處理和標準,記者詢問了多家生產制造品牌,發現目前業內并統一的規范,也沒有針對兩輪電動車使用年限設定統一標準。生產企業的業務范圍也不涉及到電動車報廢和回收相關業務。
目前僅有地方民間團體針對電動車報廢回收服務進行規范研討。廣東省電動車商會執行會長藍世有公開表示:“全國也沒有退市標準和指引,一輛電動車可以用就一直用,行業急需一套規范的可操作的報廢回收機制。”
包括十幾家單位主要起草由電池回收利用委員會提出,中國電子節能技術協會歸口的”T/DZJN 185—2023《梯次利用鋰電池 兩輪電動車用電池技術規范》也才在今年11月份起正式實施。
記者走訪線下門店發現,目前門店對于電動車回收仍處于較為原始的狀態,依據車輛狀態的不同,或者翻新再次流通回市場,或者直接找廢品處理站當做大型垃圾回收掉。
根據中商產業研究院提供的數據顯示,截止2022年我國電動兩輪車的銷量為6070.00萬輛,同比增長22%。預計2023年我國電動兩輪車的銷量將增至6427萬輛。
未來如何針對兩輪電動車制定保費標準和回收規范,將會是這一行業面臨的重要課題。
電動車回收現狀:僅動力電池回收
以北京市場為例,此前北京市五部門曾聯合發布《關于加強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的通告》,對違規三輪、四輪車設置了3年的過渡期,過渡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自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違規上路行駛或停放的,執法部門將依法查處。
從今年下半年開始,各社區都推出了相應的激勵政策,鼓勵居民盡早處置違規車輛。記者撥通了其中一家負責回收違規車輛的公司電話。
回收人員電話中對新消費日報記者表示:“這些舊車會被集中到一起,然后再分門別類地處理,其中大部分零件會被拆解出來,當做廢金屬處理。其中鋰電池部分的回收價格比較高,會單獨處理。電池部分則是會有單獨的回收流程,具體情況,我們就不清楚了。”
記者走訪了北京線下的電動車門店,店員表示:“店內提供電動車‘以舊換新’的服務,多數情況下,舊車都是電瓶不行了才會來到門店交易,基本都是5年以上的老車了,這些車我們有單獨的渠道去處理。”
對方補充道:“我們也單獨回收電瓶,有些容量衰減的不多的,還能賣給有需求的顧客。偶爾有一些成色不錯的整車,我們會選擇直接翻新之后,進行二次出售。”
記者了解到,兩輪電動車成本較高,回收價值較高的是動力電池部分,目前國內的動力電池回收一般分為兩條路徑:
一是梯次利用,在對廢舊電池進行檢測、拆分、電池修復或重組后,重新應用于其他使用要求較低的領域;
二是再生利用,對廢舊電池進行拆解、材料修復或冶煉等處理后進行資源回收,提煉出電池中殘留的貴重金屬。
根據星礦數據的不完全統計,目前上市企業中有37家業務的業務范圍涉及到動力電池的回收,總體業務范圍涵蓋鋰電池梯次利用、拆解、綠色處理,鉛酸電池生產、銷售和回收等。
企業方:電動車報廢標準尚未確立
高工產研鋰電研究所(GGII)數據顯示,2022年全球鋰電兩輪車及平衡車出貨量為2735萬輛,鋰電滲透率為31.4%,目前兩輪電動車動力電池還是以鉛酸蓄電池為主。
中國自行車協會技術委員會副主任、綠源集團總裁、高級工程師倪捷此前接受采訪時表示:“鉛酸電池的回收這些年已經納入了產業化軌道,有一些很正規的企業在進行鉛的回收。”
有從事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回收相關的從業者告訴新消費日報記者:“按照動力電池的回收標準來看,適用兩輪電車動力電池標準以地標為主,暫無專門的國標標準。”
記者就兩輪電動車回收和報廢相關的內容,向小牛電動、九號公司、雅迪和臺鈴四家業務范圍涵蓋兩輪電動車生產的企業進行問詢。截止發稿前,雅迪、小牛電動以及臺鈴方面都未有對記者的詢問有任何回應。
九號公司方面則告訴新消費日報記者,一般中高端電動車壽命在2-3年,低端平均3-4年,九號電動的產品設計壽命為5年以上。但兩輪電動車的報廢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因此在沒有政策或行業標準干預的前提下,主要是報廢標注來自電池續航,比如用戶覺得產品續航不足,但是更換電池的價值等同于換一輛新車,用戶便會進行更換。”
有相關從業者對新消費日報記者表示:“一般情況下,行業規范會依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民間團體標準執行。未來行業標準的制定和執行也將會參考既有的行標和團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