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陽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阜陽建工)是創建于1955年的國有企業,1989年改制后職工個人股23.83%、職工集體股(由公司工會持股)76.17%;2016年6月1日,股權分別變更為2.34%、97.65%。高峰時有近2000名職工,曾兩次被建設部授予“全國先進建筑施工企業”榮譽稱號,連續四次榮獲“全國設備管理先進單位”、“安徽企業50強”。有的家庭老少三代都是阜陽建工員工,跟阜陽建工血脈相連。當初號召集資開發商品房時,是全員響應;投資興辦子公司,大家也是舉雙手贊成。
控股子公司開辦多年后,職工驚奇地發現,阜陽建工持有控股子公司的股權在“變遷”中逐年流失,以至于三年前歸了零……
記者了解到,阜陽建工于2009年12月3日,投資控股了安徽新中際路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中際公司),占股74.16%;2010年2月3日又投資了安徽華隆鋼結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隆鋼構),持股74.5%。
先來看看新中際公司的股權“變遷”。
公開資料顯示,阜陽建工在新中際公司的股權第一次變更發生在2014年3月31日,股權由74.16%變更為42.38%,新增股東巴某某持股42.85%。從阜陽建工職工代表在阜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調取的股權變更登記中,未發現阜陽建工就本次股權轉讓出具的股東會議決議等必需的股權變更登記的文件。同日,新中際公司注冊資本由1200萬增資成2100萬,阜陽建工職工提供的材料中,沒有證據證實為實繳。
2015年11月11日,阜陽建工持有新中際公司股權42.38%再次增至74.19%,比原始股權增加了0.03%;巴某某股權42.85%減至11.04%,同樣未見股權變更登記所需材料。不過,從阜陽建工股權“回歸”中,有可能是各股東同增同繳,但之后阜陽建工在新中際公司的股權“流轉”中并未出現變化,證實新中際公司2014年3月31日的增資為未實繳。
2016年4月1日,阜陽建工在新中際公司的股權74.19%再次“回歸”42.38%,巴某某股權11.04%增至42.85%。阜陽建工職工提供的材料中,記者未見股權變更登記資料,亦沒有增資證明。
2016年6月17日,新中際公司注冊資本2100萬元增至5100萬元,各股東股權未增減。
2017年5月8日,阜陽建工股權42.38%減至17.45%,巴某某股權42.85%增至77.65%,阜陽建工職工提供的材料中,仍未見股權變更登記所需材料。此番新中際公司未增資,只有股東間持股“變遷”,未見股權“稀釋”的證據。
2020年4月12日,新中際公司召開股東大會,股東會議決議:1、同意吸收胡某為新股東;2、同意公司原股東巴某某將所持有占公司注冊資本77.65%、出資額(認繳)為3690萬元,實繳3690萬元的股權轉讓給(新)股東胡某。同日,巴某某跟胡某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工商變更顯示,巴某某和胡某的股權變更登記時間發生在2020年4月13日。
阜陽建工的股權質押登記申請書(受訪者提供)
令記者疑惑的是,同樣是2020年4月13日,阜陽建工將股權質押給另一股東巴某某,記者沒有看到該股權質押是何種方式支付及相應憑證。
12天后的2020年4月26日,新中際公司召開了股東大會。股東會議決議:1、同意吸收巴某某為新股東;2、同意公司原股東胡某將所持有占公司注冊資本77.65%、出資額(認繳)為3690萬元,實繳3690萬元的股權轉讓給(新)股東巴某某。同日,胡某跟巴某某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工商部門股東變更登記時間為4月29日。
2021年1月6日,新中際公司召開了股東大會。股東會議決議:1、同意吸收李某某為新股東;2、同意公司原股東阜陽建工將所持有占公司注冊資本17.45%、出資額(認繳)為890萬元,實繳890萬元的股權轉讓給新股東李某某。阜陽建工和李某某股權轉讓協議簽訂于同日,工商部門股東變更登記時間為1月14日。不過,記者查閱了舉報人提供的新中際公司所有股東登記變更材料,未發現有阜陽建工股東會議決議及授權辦理轉讓變更股權的委托書。
多位阜陽建工職工證實,接受阜陽建工在新中際公司17.45%股權的李某某,系阜陽建工原辦公室副主任、阜陽建工原董事長梁某某專職司機。
記者聯系了李某某。李某某表示自己確系幫助阜陽建工在新中際公司代持股權,當時阜陽建工有開會研究,并有會議紀要可以證明。
而新中際公司現控股股東巴某某則稱,需在相關部門見證下接受采訪。
華隆鋼構股權轉讓協議(受訪者提供)
記者發現,阜陽建工另一家控股子公司華隆鋼構,幾乎遭遇了新中際公司相同的股權“變遷”的經歷。
華隆鋼構于2010年2月3日成立,注冊資本1100萬元。成立時阜陽建工持股74.5%,控股華隆鋼構。
2014年4月15日,阜陽建工將在華隆鋼構持有的74.5%股權減至49%,阜陽建工職工沒有調取到股權變更登記所需的文件,并且華隆鋼構也沒有發生增股擴資,阜陽建工在華隆鋼構股權減持成疑。
記者查詢發現,2020年8月18日,華隆鋼構修訂了公司章程。章程明確,公司由姚某某、劉某、張某某、韓某、張某某、鈕某某、周某某、王某共同出資,公司注冊資本1100萬元,2013年7月6日已完成實繳。同日,阜陽建工跟王某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2020年9月3日,阜陽建工跟王某辦理了49%股權轉讓登記手續。不過,阜陽建工職工提供的該股權轉讓登記材料中,未見阜陽建工股東會議決議、公司章程和辦理股權轉讓登記委托書。
從事多年股權交易、轉讓、變更登記的人士告訴記者,法人機構持有股權的,一般沒有該法人機構股東會議決議和委托專人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很難實現。除非持股的法人機構是一人公司,該法人機構才可以以股權轉讓合同形式變更登記。
2021年8月2日,華隆鋼構召開股東大會。股東會議決議:1、同意吸收徐某某為新股東;2、同意公司原股東王某將所持有占公司注冊資本49%、出資額(認繳)為539萬元,實繳539萬元的股權轉讓給股東周某某。同日雙方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8月3日在工商部門完成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2021年8月3日王某退出,將全部股權49%轉讓給周某某。周某某占股權67.1818%,控股華隆鋼構。阜陽建工多位職工向記者證實,王某是華隆鋼構現控股股東周某某的妻弟。
記者聯系了阜陽建工在華隆鋼構股權“變遷”中,直接關聯人周某某、王某,電話未接,發信息直至發稿亦未回復。